凡属于菱形PSE目录内的产品,进入日本市场,必须通过日本经济产业省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,取得认证合格证书。
而属于圆形PSE目录内的产品,进入日本市场,须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测试,取得合格证书,确认符合日本电气用品技术基准。
PSE认证认可CB测试报告和证书的基本原则:
1、CB报告和证书中的产品型号、规格、制造商和生产厂必须与申请PSE认证的产品型号、规格、制造商、生产厂一致(或覆盖),其中任何一项不一致,则不予认可。
2、CB证书中的申请人与申请PSE认证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一致。若不一致,PSE认证的申请人应提供CB证书持证人(申请人)的授权书,授权书至少应包括授权声明、双方责任等。
3、颁发CB证书所依据的标准应不低于日本《特定电气用品技术基准省令》对应IEC标准的版本。CB报告所依据的标准版本的内容应能覆盖日本《特定电气用品技术基准省令》中现行的日本标准,对于日本标准的偏离应补做合理的差异试验。另外如果CB证书和报告已**过三年,认证机构可提出质疑。
4.CB测试报告中零部件的认可,按《CB整机报告中零部件的认可原则》执行。
5.对2006年1月1日后颁发的CB证书,若一张证书包含多个商标品牌(brand name),原则上不予认可。
6.CB证书和CB报告中出现“R.o.C”(*民国)字样的不予认可。 在CB测试证书的认可过程中,如果发生争议,应遵照《CB证书互认过程中争议的处理程序》执行。
7.认可CB证书时,PSE认证机构保留对样机核查及进行附加试验的权利。
PSE单元划分、送样及试验原则
1.PSE申请单元划分原则按CB证书覆盖的型号划分,但若明显不合理、与PSE单元划分原则不同时,则采用PSE认证的单元划分原则。同一型号的产品,生产厂不同,应划分为不同的申请单元。
2. 凡以CB证书申请的产品,原则上均应送一台样机进行核查。如为同一CB证书覆盖的系列机,则需提供一台代表性样机。申请产品的CB证书和测试报告如果未能覆盖日本的国家差异,则应补做差异试验。
3.核对CB报告中所列安全件清单与样机的安全件,如果参数、型号等不符,则可视情况要求送元器件样品进行试验,严重不一致时,不能认可其CB报告。CB报告中的安全件仅随本证书的整机认可,不得借用到其他型号的产品中。
制造商可选择按照技术基准1或技术基准2进行适合性检查,合格后均可加贴PSE标志。一般情况下,省令1项和省令2项不能混合使用。PSE认证申请人可以是制造商或者进口商。日本电气安全法还要求有采购商名称或ID标注在产品上,以便在日后产品销售过程中对其监督管理。进口到日本的产品,其安全责任全部由日本进口商承担,因此,进口商必须保存检测报告和验货记录,也可以通过电脑网络查看验货记录。
日本的电器产品市场很大,日本的消费者对电器产品的安全性也非常重视。从2001年4月1日起,日本《电气用品取缔法》正式并将其更名为《电气用品安全法》,统一使用PSE标志,并加强了对进口商的惩罚措施。
PSE认证是日本电气用品的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(在日本称之为“适合性检查”),是日本《电气用品安全法》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。PSE是英文“Product Safety of Electrical Appliance & Materials”的简称。目前,日本**根据日本《电气用品安全法》中规定,将电气用品分为“特定电气用品”和“非特定电气用品”,其中“特定电器用品”包括115种产品;“非特定电气用品”包括339种产品。PSE包括EMC和安全两部分的要求。 凡属于“特定电气用品”目录内的产品,进入日本市场,必须通过日本经济产业省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,取得认证合格证书,并在标签上有菱形的PSE标志。
PSE认证变更申请的适用范围
1.1已获得PSE认证证书/测试报告的申请人,可以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我司提出PSE认证变更申请。
1.2发生下述情况,申请人/代理人可向我司提出PSE认证变更申请:
——申请人/制造商/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的变更;
——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、型号变更
——在证书上增加或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
——产品的电路、结构或外观发生变化;
——影响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发生变化;
——其他
标准换版或增加修正件时,必须申请新的证书,不适用于本程序。
2 变更申请提交的资料
2.1 申请人/代理人向我司提交的变更申请至少应包括下列信息:
——已获得的PSE认证证书的编号及其相对应的PSE测试报告的编号;
——变更的原因;
——变更的项目及内容;
——相关的技术资料(必要时)
——联系方式。
利用CB测试报告和证书获得PSE认证的流程
1.认证机构对持有CB测试证书和报告的认证申请进行资料审查,符合要求的执行受理申请的下一步工作程序。如果CB测试证书和报告不符合“PSE认证认可CB测试报告和证书的基本原则”第3、*4条款时,则按无CB测试证书的申请处理,并通知申请人。
2.认证机构及PSE授权实验室对CB测试报告进行审核,并对申请人提供的样机进行核查。必要时,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零部件、非金属材料等样品或技术材料,进行必要的核查和/或相应试验。对于无附加测试,认证机构或PSE授权实验室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CB测试报告的审核工作;如果有附加测试,实验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试,出具相关测试报告。
3.《PSE认证要求》中规定有EMC要求时,应进行EMC测试。
4. 对持有CB测试证书的认证申请所涉及的工厂,应按《初始工厂检查程序》或《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》进行工厂检查。
5.申请人或出具CB测试证书的NCB对认可处理有异议时,可向CQC提出,按《CB证书互认过程中争议的处理程序》处理。
申请PSE认证同时获得CB测试报告和证书:实现一次试验,同时获得两张证书。
在CQC认可颁发的CB测试证书所依据的标准目录范围内,同时又在CQC授权的PSE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类别,企业只要提出需求即可实现一次申请、一次测试、同时获得PSE+CB两张证书。企业所做的工作只是在填写PSE认证申请书时,注明同时申请CB认证即可。
PSE认证认可CB测试报告和证书的范围:
1、适用于中国在IECEE CB体系中声明予以认可的CB测试证书所依据的标准目录范围内,同时又在PSE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类别。
2、日本的电气产品的安全标准和测试方法基本上都向IEC和ISO国际标准靠拢,尤其是家用电器、电子设备、照明电器等产品的标准基本上都是等效或等同采用IEC/ISO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