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2产品规格
FCC认证提交申请时,必须对产品的规格做较基本的说明,包括产品工作的频率范围、额定输出功率、频率容限、发射类型、微处理器型号、产品所依据的法规、产品的标准化描述等。对发射类型的说明,FCC要求用三字符方法,即用已定义好的三个代表字符和表示方法,说明调制类型、信号特性和传输的信息的类型,并说明发射的占用带宽和必要带宽。占用带宽是指发射的总平均功率的99%所占用的带宽,且要求较低频率以下和较高频率以上部分所占的功率均为0.5%,对于多信道频率分割系统,此规定可以按有效性原则进行处理。必要带宽指在确保传输信息的速率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,占用带宽的较小值,其表示方法也遵循一套规定的体系。最后还必须对产品的一些重要特征进行描述。FCC规定了一系列标准化的描述语句,申请人以此为参考对申请的产品进行描述。
以上的这些信息必须在72小时内提交,否则,所有的相关信息将会被系统删除,下次申请时需重新提交所有的信息。
1.3确认信息
确认信息是一份确认书,即申请人对所有申请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最后的确认。如果提交的信息中,存在弄虚作假成分,申请人将会受到罚款、监禁、撤销执照、没收等处罚。申请人还要承诺满足管制药物相关的规定。
理由是,如果模块符合FCC标准,则需要确定较终系统是否符合EMC标准。但是,在许多情况下,您可能希望使用模块对成品进行进一步测试,以确保符合FCC标准(特别是如果您的模块不提供天线)。根据您的设计使用的模块,我们将确定并提供您的选择。